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选拔和培养需要,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将继续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特制定本招生简章,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各项目拟认定资格人数如下:
类别 |
项目 |
拟认定资格人数 |
民乐 |
扬琴 |
0-2人 |
笙 |
||
交响乐 |
大号 |
0-2人 |
双簧管 |
||
声乐 |
声乐 |
0-2人 |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考生须具有较高演奏水平,高中阶段具备乐团演奏经历,且取得报考项目的业余水平最高等级证书,无相关考级证书但能够证明具有同等水平的考生亦可报名。
广西、贵州、西藏、青海和新疆仅招收理工类考生,其他省份不限科类和选考科目。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9日12:00至2023年2月17日18:00。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stb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本人打印后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另请考生注意,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
(2)考生所考项目最高等级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3)参加团队证明(由考生所在团队出具该生在交响乐团、民乐团、合唱团排练演出的书面证明,需注明考生在团的起止时间,并加盖团队所在单位公章)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4)高中以来参赛获奖证书,参赛项目需与报考项目相同。
请考生注意: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如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按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四、选拔流程
1.材料初审。我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遵循规模控制、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参加专业水平复试的考生,考生可于2023年2月27日12: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初审不予通过。
2.专业水平复试。专业水平复试采用非现场考核方式,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23年3月3日12:00至2023年3月13日18:00,登录学信网“在线考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提交表演视频。
若考生未按要求提交复试表演视频,或因考生录制、上传视频问题导致视频无法播放的,复试成绩记为零分。
温馨提示:学信网账号和密码与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账号密码一致,请按照系统要求提交视频,建议使用最新版谷歌浏览器。提交视频前须按系统提示确认签署承诺书,并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校不接收通过其他平台或渠道提交的视频。请务必仔细阅读测试视频录制要求(详见附件),严格按照要求录制并提交表演视频。
五、录取原则
1.签约标准。我校根据考生艺术水平和学校艺术团发展需要,按复试成绩择优确定认定资格名单,并签订《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认定协议书》。
2.优惠政策。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资格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不低于我校在该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定分值,具体为:北京、天津80分;上海、浙江30分;山东100分;海南150分;河北、辽宁物理类和历史类均为100分;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物理类100分,历史类50分。
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按照同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4.志愿填报要求。签约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并在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备注: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六、其他说明
1.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水平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按照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学生,按规定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不得中途退团。高水平艺术团学生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4. 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若教育部2023年相关政策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如遇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将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作出相应调整并在本科招生网发布相关通知。
5.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913345
校团委咨询电话:010-68913282、010-81381258
纪检监督电话:010-68918032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本科招生网址://www.tntvps.com
节假日咨询邮箱:gongxinglu@126.com
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本科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附件: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视频录制要求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